办公时间:上午:8:30——12:00(上午受理时间至11:40止)
下午:14:00——18:00(下午受理时间至17:00止)(周一至周五,节假日除外)
办公(值班)电话:023-58233111
业务范围:婚姻登记;收养登记;补办婚姻证件。
重庆离婚登记办理条件
1、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;
2、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(男女双方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);
3、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;
4、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重庆离婚登记办理材料
1、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,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;
2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;
3、当事人各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;
4、当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(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应当一致;不一致的,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)。